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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7 13:35)    点击:17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关于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律师解答: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5、合同只有在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如果这三个条件中有一个不成立,合同就无法发生效力。

律师补充: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相对人除了有催告权外,还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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