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可以处分未成年人房产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7 13:13) 点击:20 |
如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而在其成年之前,其房屋的所有权由监护人代为管理,那么监护人是否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屋呢? 网友咨询: 监护人可以处分未成年人房产吗 律师解答: 1、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的房产,但是是附条件的处置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只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判断是否是“为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有几个原则,是应当遵循的: (1)首先监护人是否是为了自己个人利益而为的行为。 (2)其次,监护人处分房屋时的对价是否合理,有无监护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比如,监护人出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3)再次,要依“尊重被监护人的真意意愿”原则作出判断。 2、同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律师补充: 监护人人选的确定: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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