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有何区别?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4:01) 点击:25 |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范围所签订的,虽然合同是在相对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也只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实践中可能当事人会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 网友咨询: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区别是: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 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 3.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 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 律师解析: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合同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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