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罪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1 15:47) 点击:16 |
侮辱罪指使用暴力以及其他方法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罪是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网友咨询: 侮辱诽谤罪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吗? 律师解答: 侮辱诽谤罪对象不可以是单位。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目前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对于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主张刑事救济,可以主张民事救济。 律师解析: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相同点是侵犯的客体相同,即都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和名誉,另外二者都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二者区别主要有两点: 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侮辱罪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只赔偿人身损害和财物的损毁,对于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特殊情况也是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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